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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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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人社就业〔2016〕23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6年下半年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6〕3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注册成立5年以内的初创小微企业; 

2.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3.符合全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 

4.申报人必须为企业法人,如果是股份制企业,申报人须是占股份比例前两位的人员。申报人须符合以下人员类别: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学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企业就业; 

5.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6.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二)申报资料。网上申报完成后,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1.《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7个部分,不得缺项。申请1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8分钟以内的PPT; 

3.申报人身份证、人员类别证件电子图片; 

4.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图片; 

5.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电子照片(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6.企业员工花名册;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要求清晰可见); 

8.企业经营场所视频(8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60MB); 

9.企业最近三个月的经营活动纪录(包括银行流水、发货单、购销合同等经营活动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下半年网上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各县(市、区)实地核查后于11月15日前向市人社局提交纸质项目申报材料和《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实地核查表》(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拟申报扶持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访问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网上申报栏目(http://218.28.8.38:8090/default.aspx),或登陆许昌大众创业公共邮箱(xcdzcy@163.com,密码:2622931),下载安装企业申报系统客户端,仔细阅读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按要求进行注册和申报。申报完成后,下载并打印3份项目申报书,创业孵化园区内的创业项目由所在创业园区汇总申报材料后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项目申报材料,未进驻园区的创业项目直接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项目申报材料。

(二)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社保查询、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等核查工作,填写《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实地核查表》,完成后报市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加强宣传发动。认真组织企业和个人进行网上申报,做到应报尽报,让更多的初创企业都能享受到项目资金扶持。同时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的全面性进行审核,真正把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潜力又需要扶持的创业项目筛选出来。

(二)对已经查实申报资料不实、提供虚假信息的项目和申报人,要列入黑名单,坚决剔除。对套取、挪用、挤占创业扶持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 涛  0374-2622931  xcsjy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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